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嶽峙:談完法律,談談農村的女權狀況
關鍵字: 郜豔敏最美女教師山村女教師女權主義農村女權女權上週日發了《被拐賣的女教師:談完道德,該談談法律了》之後,引起不少爭議。不僅法律界人士羣情激奮,就連女權主義者也不甘寂寞。既然農村的女權狀況讓女權人士如此擔憂,那我們就好好説道説道。
有人認為,郜老師肯定是對現狀不滿意的,要結束這個荒唐的婚姻。理由是,她丈夫經常打她,而且還把愛心人士給她的捐款拿出去喝酒賭博。
老公打老婆這個事,稍微有點農村生活經驗的人都知道,很多,也很普遍。即便是文學青年,知道的也不少,比如張煒小説《九月寓言》裏就對打老婆的事情做了生動親切的描寫,據説這本小説還是很受學院文學青年歡迎的。當然,我説的是普通農村家庭,那種有公務員或者教師之類公職人員的家庭,在農村屬於精英家庭了,不在此列。
沒有人願意捱打,這是肯定的。郜老師肯定也一樣。所以我們就要區分郜老師的不滿到底是什麼,是對目前的婚姻不滿,還是對丈夫打她不滿?就目前媒體採訪得來的信息看,恐怕還是後者。她不希望丈夫經常打她,但並不意味着她希望結束目前的婚姻狀態。
有些人提到社會主義時期的男女平權經驗,但需要注意的是,現在的情況和當時有不同,也有相同之處。
不同的是,土改之前,農村女性之所以地位低,是因為當時的婚姻實質上就是買賣,男方付彩禮,就相當於一次性買斷女方。之後,女方到男方家裏生活,一切勞動所得全歸男方家庭所有。女方在結婚時也從孃家帶走一筆嫁妝,同時也就失去了對孃家的財產繼承權。俗話説,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。説的就是這個狀況。
那麼,革命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?三個辦法。一,分地的時候,不分男女,一律平等分配,這樣女方無論在孃家,還是在夫家,就都有了一份財產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結果,就是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大幅上升。二,成立婦聯組織,幫助婦女維護權益。比如説,如果有人打老婆,婦聯會把丈夫找去開批鬥會,批評教育。三,伴隨革命而來的是,在農村出現了一整套國家機構的延伸機構,農村貫徹國家法令的能力大幅提高。所以大家都得按國家法令來,不能隨意胡來。你打老婆,這是新社會的道德所不允許的,你敢幹,村支書、村長、生產隊長、婦女主任什麼的,輪流找你談話,煩都煩死你。
土改中,農村婦女在分田到户的登記名冊上畫押
但現在農村的情況是什麼呢?用一句話概括,土崩瓦解。八十年代還有點集體主義殘餘,村支書、村委會主任在村裏説話還有點用;九十年代,市場經濟大潮奔湧而來,農村加速淪為城市的外圍,社會矛盾突出,村幹部和村民關係達到最緊張的狀態。長此以往,就是村幹部在村裏威信全無,只能依靠暴力治村,合法性就喪失了。為了重建合法性,在全國推廣基層普選,結果是宗族勢力、黑社會借屍還魂。各種辦法都沒能改變這種情況,最近的動向則是提出了新鄉賢。效果會如何,我也不知道。
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丈夫經常打老婆,一沒有婦聯維權,二沒有基層組織管理協調,那就只能靠自己了。農村女性能依靠的,也就只有孃家了。如果孃家人多勢眾,又經濟條件好,其實一般這種女性婚後在家裏的地位比較高,捱打的可能性不大。經常捱打的,一般就是孃家比較遠,鞭長莫及,或者小門小户,無力照應的,這種家庭出來的女性,婚後在夫家的家庭地位自然也就低。
這種處境下的婦女,如果經常被丈夫打,有幾個選項。
第一個是忍辱負重,忍氣吞聲等孩子漸漸長大,處境也就逐步好轉了。
第二種,找孃家人主持正義,或者乾脆回孃家住着,等丈夫低頭認錯,再回去。但回孃家住着,如果丈夫膽小,打人只是一時衝動,那還好説,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上門認錯,夫妻雙雙把家還了。可如果不幸,碰到的是個蠻橫的,就是不肯低頭認錯,就是不到孃家來請妻子回去。這時候,着急的可能是女方的孃家了。
這涉及到,一是女方如果父母尚在,而且和兄弟姐妹都已分家,這還好説,就住在父母家就行了。如果父母不在了,只能暫住兄弟家,問題就來了。住在家裏,就有吃穿用度的問題,誰來負擔?就算兄弟不説,嫂子弟妹也不會長期忍受。最後,就只能自己灰頭土臉的回去,那在家裏的地位就更加低了。
第三種,用女權人士的邏輯,居然動手打人,那怎麼能忍受?這種婚姻,不離了,還留着幹嘛?但是且慢。仍然是上面的問題,離婚了以後去哪兒?萬一父母已經不在了,兄弟家不肯收留,怎麼辦?就算父母都在,讓一個三四十歲的女兒老在家裏住着,也不是個事兒啊。就算自己無所謂,村裏人指指點點,能受得了嗎?寡婦門前是非多,更何況是在自己孃家,閒話難聽,唾沫星子淹死人。
要是不幸還有個孩子,那就更加糟糕了。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,孩子四歲之前,父母離婚,基本就是沒有懸念,跟着母親走,但在農村,這個規定其實很糟糕。很顯然,如果跟着母親,母親再嫁,孩子就要到別人家裏去生活,這個融入過程對現在的城市來説都很困難,更何況是在農村呢。在農村常見的情況就是,孩子跟着到了繼父家後,吃穿用度,讀書上學,什麼都低人一等,成長環境極其惡劣。
所以,有了孩子的家庭,一般相對來説相對穩定,也就是這個原因,就算有矛盾,也要儘可能的忍辱負重。因此,不到萬不得已,實在不能忍受,只能豁出去重新開始,很少有女性提出離婚。
説到這裏,也許有人會説,世界這麼大,難道離婚了就只有回孃家一條路嗎?幹嘛不出去打工,養活自己總是沒有問題的。對不起,這跟晉惠帝問饑民何不食肉糜,沒有任何區別。要知道,你在城市裏看到的出來打工的農村女性,在農村也絕對屬於腦子好使,多少有點文化、有點見識、比較有主意的了。用我們老家土話説,就是那種“強婆娘”。這種人在農村也是極個別的,並不多,可以算農村婦女中的精英分子,也很少會捱打。
所以,別説是捱打,就是丈夫把別的女人帶回家來,一般農村女性多數情況下也不能怎麼樣,只能等着他們自己散夥,最多就是吵一吵,鬧一鬧,其實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。至於離婚,還早得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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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責任編輯:小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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